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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竹山小学“宪法活动月”总结

南京市竹山小学“宪法活动月”总结

    我校开展“宪法活动月”以来始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做到有计划、有要求、有措施、有总结。认真抓好师生的法制教育,努力做到经常教育与集体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通过扎实而有效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学生的法制观念有所增强。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任务。

     建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普法工作研究会议。明确“以强化法制教育为突破口,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水平和效率,确保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进一步牢固确立“德育为首”的教育指导思想,党支部、教务处、大队部、班主任等各方面形成了法制教育的合力,通过共同探讨,统一思想,确保了法制教育的一致性。

    二、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者的自身素质。

       通过政治学习、法律知识讲座,组织教职工对《教育法》、《教师法》、《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了教职工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杜绝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的现象,明确了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与法律责任。促进教职工进一步树立遵纪守法、遇事找法的法制意识,增强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

    三、学生法制教育课堂渗透、活动辅助。

      遵循学校教育的规律,充分利用校园这一特定的文化传递空间,发挥各有关课程在进行法制教育方面的作用和功能,使学生在学习文化知识的过程中受到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以课程教学为主要渠道,形成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紧密结合的学校法制教育的网络和体系。利用课堂对学生进行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通过小学思想品德社会课进行,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语文数学、音乐等学科在教学中也校、结合本学科特点相应地渗透德育、法制教育内容。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知水平由浅入深地分阶段有层次地开展法制教育,并积极探索小学法制教育的内在规律,在校内主要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日常的思想教育进行;在学校的日常思想教育中,通过升降国旗的活动、讲座制教育或报告以及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国家标志的教育、基础文明教育、法律常识和遵纪守法教育,促进学生树立法律意识。

     利用学校广播站、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宣传手段等法制宣传时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法制教育氛围。组织一系列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1、组织学生通过法制副校长法制讲座,让学生在一个个案例中得到启示,受到教育,不断提高法律意识。

    2、组织各班辅导员、少先队中队干部进行“文明礼仪之星”主题班队会活动方案设计比赛

    3、组织中年级各班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小报制作。

    4、组织 学生举行“做知法守法小公民” 主题中队会。

    5、悬挂法制宣传教育标语、横额。

    6、组织低年级各班学生进行法制宣传画制作。

    7、邀请电视台、警官到学校进行“安全文明行车,杜绝危险驾驶”——交通法规安全知识讲座。

    8、组织高年级学生参加学校法律知识比赛。

    9、开展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活动,召开主题班队会,组织学生对识毒防毒拒毒进行讨论,使广大学生主动参与到抵制毒品的活动中。

    四、多方联合,拓展教育。

    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作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对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学生家长的法律意识,通过家长学校、家校联系信箱对学生家长进行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赢得家庭教育的密切配合。通过家长会向家长讲解家庭对子女教育的责任和重要性,传授子女教育的科学方法,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工作与育人、言传与身教、教育与惩罚的关系。发动老师定期进行家访,加强老师、家长、学生的沟通和联系。从而增强了家长对子女进行法制教育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提高了家教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