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市“绿色学校”的决定
南 京 市 竹 山 小 学
关于创建市“绿色学校”的决定
为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育部、国家环境保护局联合颁布的《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的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要把环境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各级各类学校普及环境知识,使环境教育深入人心”的目标,根据市环保局、教育局宁环发【2011】243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根据区绿色环保先进学校建设的需要,我校决定创建市“绿色学校”,力争于2012年通过“市级绿色学校”达标验收。全校师生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建绿色学校做贡献。
一、创建“绿色学校”的意义
学校是传播人类精神财富、培养青少年环境意识和参与能力的重要场所。创建“绿色学校”有助于加深师生对环境问题和可持续发展思想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师生环境素养和环境意识,使其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更加重视对环境的保护。“绿色学校”不仅能使教师和学生的环境素养得以提高,学校环境得到改善,而且还可以“通过学生带动家庭、通过家庭带动社区、通过社区又带动公民”,使更多的人广泛地参与保护环境的行动,促进学生、教师、学校、社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民间团体在学校环境教育和管理上的合作。
创建“绿色学校”活动,不仅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而且是新形势下环境教育的一种有效方式。环境素养和行为应是“绿色学校”所有学生生活和道德精神的内在组成部分,“绿色学校”的环境、生活、文化和有益于环境的方针和管理体系,对学生理解可持续发展思想,提高学生基本素质有着特定的意义。因此创建“绿色学校”活动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全面实施素质的有效载体和渠道。
二、“创建绿色学校”领导机构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张世录
组员:陈永贤 曹启东 沈荣俊 孔姗姗 夏云青
2、建立创建绿色学校组织、形成网络、明确要求、抓实过程,做好准备,迎接验收。
学校创建绿色学校组织网络
组长:张世录 |
校园环境 建设组 (陈永贤) |
|
学科教学 研究组 (曹启东) |
|
开展教育 活动组 (沈荣俊) |
|
创建准备 资料组 (孔姗姗) |
|
实施过程 监督组 (夏云青) |
总务处、校产办、食 堂、保洁室、 班主任、各处室、负责人。 |
|
教导处、教科室、校本课程研发办、教研组、 学科教师等。 |
|
德育处、少先队卫生室、班主任、 |
|
总务处、教导处、德育处、信息办等。 |
|
党支部、工会等 |
三、明确“绿色学校”的概念
“绿色学校”是指在实现学校基本教育功能的基础上,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在日常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中纳入有益于环境的各项管理措施,充分利用校内外一切资源,积极创设各项载体,经常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环境保护活动,全面提高师生环境素养和环境意识的学校。
环境意识是现代社会和未来发展对每个人基本素质的普遍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环境教育是现代素质教育的基本内容之一,“绿色学校”是学校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
四、行动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创建“绿色学校”必须做到:
1、贯彻一个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四有”和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实施两个转变: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由单向型、填鸭式教学向互动性、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转变。
3、实行三个面向: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4、坚持四个统一: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
5、搞好五育协调:把德、智、体、美、劳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使诸方面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
6、培养六种能力: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根据《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的规定,绿色学校还有四个主要标志:一是学生切实掌握各科教材中有关环境保护的内容;二是师生环境意识较高;三是积极参与面向社会的环境监督和宣传教育活动;四是校园清洁优美。
- 上一篇:行动起来 从我做起 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 下一篇:“世界环境日”各项比赛评比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