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竹山小学2017年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南京市竹山小学2017年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我校2017年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江宁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江宁教字[2017]21号)文件精神及江宁区2017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现将入学条件及时间安排等相关事项告知如下,请相互转告。
一、入学年龄
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施教区范围
1.外港河以南,竹山路以西,天元路以北,秦淮河以东。
2.新亭路以南,天元东路以北,天元城小区以西(不含天元城小区),竹山路以东。
三、其它要求
适龄儿童原则上应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我校施教区内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
(一)符合下面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也可正常报名入学:
1.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有固定房产并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在外地(南京市以外)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或因路段冻结,另一方户口无法迁入。
2.儿童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适龄儿童随父母户籍一出生就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落户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3.儿童户籍单立,其父母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
(二)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学校将按《南京市小学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宁教初﹝2006〕9号)文办理其子女入。
1.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和孩子及监护人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可在我校报名入学。
2.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我校就读。
(三)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1.拆迁户家庭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内小学报名。
3.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孩子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四、入学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5月2日至14日,一年级新生网上预报名,取得预报号(网址:江宁教育信息网http://www.jnjy.net.cn)。另请家长根据网上报名情况,错开到学校现场报名高峰期,避免因等待时间过长给您带来不便)。
5月13日至14日,凭预报号,家长携孩子带户口簿、出生证、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张规格<其中房产证复印内容要包括房产证号、房产地址,产权人姓名;户口本复印内容须包括:户口本首页、父亲母亲页、孩子页,请组合在一张纸上;出生证复印内容包括孩子出生年月、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预防接种证复印内容包括首页以及接种记录页。>同一证件尽量正反复印)和预防接种卡到学校现场审核材料(具体安排届时见学校公告)。所有适龄儿童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7月31日,向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请监护人及时到校领取。
五、咨询电话
025-52169971 52161244转809(上午8:30~11:30;下午2:00 ~5:0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夏老师。
注:本通告由南京市竹山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市竹山小学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