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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必做的几件事

一是加强领导。学校成立创建领导小组,明确校长为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细化责任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二是营造氛围。开学前夕,学校要进一步营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氛围,悬挂创建横幅、条幅,有电子显示屏的要滚动宣传标语口号。校园网要开设创建专栏。

三是宣传动员。向全体师生下发市文明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材料”,利用开学典礼、晨会、班会等形式,向师生宣传全市、全系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宣传学校“减负”和确保“阳光体育每天锻炼一小时”的措施等。动员师生身体力行、自觉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四是开展和谐校园创建工作。在校园宣传栏中布置创建和谐校园的有关内容,并定期更新,更新资料及时归档备查。

五是建设心理咨询室并充分发挥作用。心理咨询室正常开放,配备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六是认真执行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各项措施,并建立相关资料台帐。

七是确保落实全体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开齐开足体育课,没有体育课的当天,班级课表中要有体育锻炼活动课。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学校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做好教育部推广的广播操。建立健全课表等相关资料台帐备查。

八是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加强校园卫生、绿化、美化工作,加强校园设施文化建设,校风、学风、教风、校训要上墙。

九是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题,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和学习抗震救灾小英雄活动。重点结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开展文明交通教育、公共场所文明礼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