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江宁区第三届校园电视节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专校、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校园影视资源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提高教师应用校园影视教育技术的能力,加快中小学校优质影视资源建设,坚持“改革创新、精细管理、重点带动”三条路径,追求新的发展境界。经教育局研究,决定“举办江宁区第三届校园电视节”评选活动,并选送优秀节目参加市级和中央电化教育馆、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主办、中小学校园电视专业委员会承办的《第四届中国校园电视节》的评选;请各中小学积极准备,借助“第三届校园电视节”充分展示我区校园文化的成果和特色。各校参赛作品及获奖情况将纳入年底学校效能评估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校园电视节目,六类
包括校园新闻类、校园专题类、校园文艺类、电视教学类、校园主持人、综合类共六类。
(二)校园电视节目内容及格式要求
1、校园新闻类。
要求对校园新近发生的具有社会意义并引起公众兴趣的事件的报道。要求具有真实性、时效性及文字精炼、篇幅短小等基本特征。它需要包含时间、地点、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用事实说话是校园新闻的一个重要特征。长度不超过3分钟。
2、校园专题片。
侧重反映学校整体发展情况,或某一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可以从教育教学、特殊事件、校园人物等方面进行充分展示,有明显纪实风格,不允外加虚假操作。长度不超过15分钟。另外,为广泛搜索和深入挖掘各地的优秀传统文化,增强青少年对各地深厚文化底蕴的感知与认同,传承有着浓郁民族气息的优秀传统文化,2012年增设命题专题类节目《身边的民俗文化》。拍摄校园民俗文化的内容也极其丰富,既包括生产、生活民俗,也包括岁时节日和人生礼仪民俗,还有信仰民俗和民间文学艺术等。长度不超过10分钟。
3、校园文艺类。
校园文艺类分校园微型剧、课本剧、校园歌曲(MTV)等,以真实生活为创作素材,在创作中主要抓住细节的表现,注重真实性和艺术性的有机结合,长度不超过15分钟。校园歌曲(MTV)分原创和再创作,要求画面紧扣主题并配上字幕,达到可视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统一。
4、电视教学类。
以教学内容为题材,通过拍摄、编辑等电视手段,也可采用电脑动画技术,制作而成的电视教学节目。要求选用各地通用教材的有关课程内容,长度不超过20分钟。
5、校园主持人。
校园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进行的一切有关声音语言和副语言传播信息的活动。包括大型活动主持、演播室主持、户外活动主持与采访等,除了对播音的基本要求外,更加注重播音员和主持人对节目话题的引导、气氛的调节和临场应变的能力。送审片长不超过10分钟。
6、综合类。
不在上述五个类别但也在校园电视台制作和播出的电视节目,包括动漫类、公益宣传、大型活动等。
所有中小学参评的校园电视节目一律以DVD光盘为载体,符合DVD标准格式,可在普通DVD放像机中流畅播放,否则视为该参评节目无效。每张光盘只准刻录一个节目,并将节目标准、长度、类别、录制单位等逐项填写在申请表上,节目创作说明请控制在500字以内,每件作品刻录两份,以便上报。
三、奖项设立
(1)节目评比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主持人评比设立优秀校园电视主持人
(3)根据各校组织参赛和获奖情况评比设立先进集体奖。
四、参评办法与时间
参评单位和个人可到江宁教育信息网下载中小学校园电视评选申
报表报名参评,由学校统一组织报送江宁区电化教育中心,报名表以正楷字体填写。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5月18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进平 电话:52183356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2012年2月25日